错误:错误的SQL字符串 update user_news set hots= hots+1 where ID=148 新闻中心-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清凉门大街168号
总机:025-86217990 86217989
电话:025-86217990 86217989-80
         025-86217990 86217989-83
         025-86217990 86217989-85
传真:025-86217991
新闻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5-30  文字 〖 〗  阅读次数:1830   [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我委定于2016年5月至8月开展2016年上半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市建委副主任何金雪任组长,市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韩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闫旭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
各区(园区)应成立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挂帅,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建筑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及联络人。
二、职责分工
(一)市建委负责组织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南京市市政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管理处)、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装饰办)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主城区在建项目梳理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浦口、六合、江宁、高淳、溧水区以及各园区负责各自辖区内在建项目的梳理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市、区(园区)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划分,负责本次执法检查中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具体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一)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二)全市建筑市场监管机构。
四、检查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建设单位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手续、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情况等。
施工单位合同备案、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分包手续办理、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等。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项目总监到岗履职、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等。
(二)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责任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工序报验、原材料构配件等进场见证取样送检、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论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标准化现场创建等。
(三)市场监管机构监管工作
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在建项目,按照管理分级、项目分类的原则,采取责任单位自查整改、监管机构监督抽查、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市、区(园区)两级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建筑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自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动员部署,各项目责任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填写《南京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自查表》(见附件1),并将自查情况分别报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抽查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0日)
市、区(园区)两级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按照执法检查职责各自分工开展在建项目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30%(计算基数由各组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且不少于10项(在建项目不足10项的应全部检查),填写《南京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见附件2),并填报《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抽查汇总表》(见附件3)至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0日)
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别对市、区(园区)检查的项目进行督查,每个辖区至少督查1~2个项目,填写《南京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督查汇总表》(见附件4)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督查组对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按照《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机构督查考核表》(见附件5)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估并量化打分,评估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结果分析
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体梳理,分析目前我市建筑市场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阶段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审议。
(一)分析评估市区(园区)两级建筑市场状态
根据本次执法检查结果,从在建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应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几方面,按不同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形成《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评估表》(见附件6),客观反映目前各区(园区)建筑市场状态。
(二)量化考核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
按照《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机构督查考核表》及督查组现场检查情况,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巡查情况等多方面对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进行量化考核并排序,从而客观反映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将本次执法检查中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列为下阶段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采取督察督办、专题研究、建章立制等方式,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行为,提升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四)纳入信用综合评价
本次执法检查中,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存在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计分原则》,纳入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七、工作要求
(一)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地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保证问题排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整改闭合。
(二)各区(园区)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员,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各单位于5月30日之前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及联络员情况(见附件7)填写后报送至市建委建筑市场处(920809118@qq.com)。
(三)建立专题会议制度,根据整体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检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交流经验,统一进度、统一尺度。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曹磊 电话:84495430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文章分页:1 
上一篇文章:关于开展南京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备案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观摩学习活动简报

苏ICP备11086654号 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清凉门大街168号 电话:025-86217990  传真:025-86217991 邮箱:xingxingjl@sina.com   postmaster@jsxxj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