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管字〔2016〕18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材料(市政工程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的有关规定,我处将组织开展2015年南京市建筑业监理企业信用(市政工程类)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按照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详见附件一)的要求,监理企业应向我处提交市政类信用评价材料:
1、获奖材料
信用评价采纳的获奖内容以《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准,企业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材料
以2015年度企业所监理的市政工程为业绩评价依据。企业须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年度确认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3、相关表格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和《监理企业2015年度监理合同(市政基础设施类)信息登记汇总表》(详见附件三)。企业须提供表格原件并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使用U盘等移动设备拷贝)。
二、报送评价材料时间及地点
监理企业于2016年5月4日前将评价材料报送至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场监管二科(集庆门大街208号),电话:025-86996106。
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
附件 2.《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汇总表》
3.《监理企业2015年度监理合同(市政基础设施类)信息登记汇总表》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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