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监理协会《在监理行业内开展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监理协会《关于在监理行业内开展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建监协(2015)5号文件精神,经与省协会请示沟通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江苏省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且无重大投诉的;
2、二级及以上工程,且原则上合同监理费用在150万元以上;
3、年内已经竣工或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二、申报要求:
1、时间:2015年12月3日前报到南京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内容:
a项目名称、地点 b监理费酬金(万元) c工程等级 d工程类别 e工程投资 f形象进度(附项目当前照片一张) g申报企业 h 联系人
南京建设监理协会
2015年11月27
联系人:吴仲华 86597293
陆菁 8659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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